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安慶市信息公開網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慶)市監罰〔2019〕稽005號,安慶市宜秀區皖緣塑業包裝廠涉嫌無證生產塑料餐具且偽造生產許可證標志被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安慶市宜秀區皖緣塑業包裝廠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一次性餐具(飲具)且偽造生產許可證標志。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給予行政處罰如下: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計貳萬伍仟肆佰零肆元玖角(¥25404.9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行政處罰 |
統一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及依據 |
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及決定時間 |
備注 |
(慶)市監罰〔2019〕稽005號 |
安慶市宜秀區皖緣塑業包裝廠無證生產塑料餐具且偽造生產許可證標志案 |
安慶市宜秀區皖緣塑業包裝廠 |
92340811MA2RJU8X19 |
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一次性餐具(飲具)且偽造生產許可證標志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給予行政處罰如下1、責令停止生產;2、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3、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計貳萬伍仟肆佰零肆元玖角(¥25404.90元)。 |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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