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裝網訊】記者從常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曾引發社會關注的富陽造紙廢渣跨界非法傾倒衢州地區系列案,已于當天依法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盛某和喻某因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2年,并分別處罰金300萬和100萬。二被告人非法獲利的60萬則繼續予以追繳。
法官對盛某、喻某污染環境一案進行宣判
被告人盛某和喻某是夫妻。2016年6月,夫妻二人注冊成立了衢州某保潔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從未正常開展過經營過活動。后來,此二人以該公司名義和較低價格,承包了杭州市富陽區10多家企業的造紙廢渣處置業務。
經查,盛某和喻某承辦上述業務后,為牟利,二人轉而又以更低價格將業務分包給宋某(另案處理)等人,并伙同宋某、胡某(另案處理)等人安排人員、車輛,將造紙廢渣從杭州富陽運輸至衢州范圍內的多處地點予以非法傾倒,且未做任何無害化處理。
上述非法傾倒行為雖然基本被選擇在夜間偷偷進行,傾倒地點也選在了山溝、廢棄場所等偏僻、不易被發現的地點,但最終還是被附近村民發現并制止。
然而盛某等人非但不聽從制止,繼續擇地傾倒,甚至在環保部門接村民舉報介入調查后,仍未停止非法傾倒行為。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盛某等涉案人員先后被抓獲歸案。
經鑒定,盛某等人非法傾倒的涉案造紙廢渣為有害物質,共計2.7萬余噸,造成的公私財產損失超980萬。案發后,涉案企業已均被采取相應措施,并預繳了680萬賠償款。
常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盛某、喻某非法處
置有害物質,造成公私損失980余萬,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在共同犯罪中,盛某為主犯,喻某為從犯,結合其他量刑情節,遂依法對盛某、喻某污染環境一案作出上述判決。
衢報傳媒集團記者了解到,在相關部門努力下,目前該案中被非法跨界傾倒在衢州地區的造紙廢渣已被清理完畢。
據了解,2017年1月以來,我省的常山、諸暨等地查獲多起富陽造紙廢渣非法跨界傾倒案件。該系列案件為浙江省近年來查辦的環境污染犯罪案件中涉案人數最多的案件,被列為浙江省2017年度12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件之一。
其中,僅常山縣查獲涉案人員就達67名,涉嫌犯罪30人;涉案企業14家,涉嫌犯罪6家。此前,常山法院已陸續依法判決了9起案件,有16名相關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刑期,并分別處以一萬至四十萬不等罰金,沒收全部違法所得;有2家企業被分別判處35萬和50萬的罰金。
目前,其他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審查起訴或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