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號閥應具有輸出“通”、“斷”電信號裝置,且在信號閥入口壓力恒定為0.35MPa時,信號閥由全開到關閉的過程中,輸出“通”信號(閥開啟)的觸點轉換為輸出“斷”信號(閥關閉)時,此轉換點流量應大于等于全開流量的80%,過此點后閥一直輸出“斷”信號(閥關閉)。全開流量為信號閥在人口壓力恒定為0.35MPa時,信號閥全部打開測得的流量值。
(2)信號閥按標準規定進行過載能力試驗, 其電器元件不得出現過熱燒毀、坑點、觸點粘合等現象。
(3)信號閥按標準規定進行耐電壓能力測試,在規定的試驗電壓下,其所有活動部件和靜止部件(包括外殼) 之間應耐電壓60s士5s不被擊穿。
(4)信號閥按標準規定進行絕緣電阻測試,在下列部件之間的絕緣電阻應大于2MΩ。
(a) 觸電斷開時,同*進線與出線之間;
(b)各帶電部件與金屬支架(包括外殼)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