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品牌的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著方方面面,具體體現為:品牌有無、品牌設計原則、品牌組合策略、品牌的歸屬、品牌延伸、品牌更新以及品牌保護等多方面。
1.簡單明了,易讀易記 這是首要原則,是品牌設計*基本的指導思想。心理學家通過大量的實踐調查表明,人類接受的外界信息中,80%左右是通過眼睛,10%左右借助聽覺,3%左右依賴觸覺,其余的源于味覺和嗅覺。因此,為了便于消費者認知、傳播和記憶,品牌名稱一定要簡單醒目,易讀易記。不應該把非常長的或者難以讀誦的字符作為品牌名稱。
2.構思巧妙,富蘊內涵。
品牌大多都有其獨特的含義和構思,富蘊內涵、構思巧妙的品牌,因其能有效地喚起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美好聯想,而使其倍受廠商的青睞。
3.避免雷同,超越時空。
品牌的相似,是品牌設計的大忌,因為品牌是產品差異化的*集中的體現,是超越競爭對手的核心手段。如果品牌與競爭對手相似,不僅讓消費者感到迷茫和難以識別,增加品牌推廣費用,抵消傳播效果,而且難以拉開與競爭對手的距離,喪失其市場地位。
4.合理利用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的概念源于歐洲。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名稱保護的商品范圍主要涉及農產品、食品、葡萄酒、烈性酒等。地理標志產品作為一種自然和人文資源是一種歷史的客觀存在,既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