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轉印紙可用于以下的產品:
(1)金屬類:銅、鋁、鐵制品 如:發飾、眼鏡框、筆管、風鈴管、香水瓶、打火機外 殼、珠寶盒、麥克風、抽屜手把、門鎖握把、登山扣、拐杖、園藝工具、工具手把(2) 塑膠類:尼龍、PC、PP及其它耐溫塑膠材質 如:發飾、太陽眼鏡框、筆管、梳子、 杯子、香水瓶、口紅蓋、行動電話外殼、餐具、塑膠套柄、雨傘握把 (3) 玻璃:燈飾、杯子、桌面、香水瓶、蠟燭臺 (4) 陶瓷:馬克杯、裝飾品、花瓶 (5) 波麗(環氧樹脂):書簽、胸針、耳環吊飾(6) 特多隆、尼龍等織帶、松緊發布(7)炭纖維、玻璃鋼:釣魚竿、海竿四、特別說明: (1) 使用塑膠類材質的基本條件為能耐溫攝氏度135度以上,持續30分種以上而不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