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欄過渡段是指不同防護等*或不同結構形式的護欄之間的連接部,要求兩種護欄之間的剛度、強度、高度以及迎撞面的平順過渡,其根本目的是防止車輛碰撞過渡段時護欄“卡住”車輛或無法對車輛進行有效防護,從而造成沖出路外、絆阻(圖1)等嚴重的事故后果,該排查項是所有路段均需排查的內容。
針對高速公路不同形式、等*的護欄結構過渡段,可以區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波形梁護欄與混凝土護欄過渡。該類型是目前應用*多的類型,波形梁護欄為半剛性護欄,混凝土護欄為剛性護欄,二者之間剛度差較大,一般應遵循柔性(如有)-半剛性-剛性的過渡原則。94版規范中對于過渡段的處理是采用搭接的形式,而06版規范、17版規范提出了采用翼墻搭接或直接搭接(增加摩擦梁)的形式(圖2)。過渡段需要進行提升時,應根據17版規范進行設計,無論是采用翼墻搭接還是直接搭接,過渡段處的立柱保護層厚度、立柱間距、連接件等均應滿足17版規范要求。
(2)波形梁護欄與組合式護欄過渡。與混凝土護欄過渡段類似,不同之處在于上部鋼結構的過渡處理。為防止發生碰撞事故時組合式護欄上部橫梁刺穿車體,一般是采用橫梁外展、高度漸變等方式處理。
(3)波形梁護欄與金屬梁柱式護欄過渡。金屬梁柱式護欄雖然剛度與波形梁護欄相比較大,但其受到碰撞時仍然會有明顯的變形,因此在過渡時一般要求波形梁護欄板應與梁柱式護欄的橫梁搭接,并適當降低過渡處波形梁立柱間距,當梁柱式護欄的橫梁高度大于波形梁護欄時,橫梁應進行高度漸變或進行外展。
(4)金屬梁柱式護欄與混凝土護欄過渡。可采用直接搭接或翼墻搭接的方式進行過渡,梁柱式護欄的橫梁高于混凝土護欄時應進行高度漸變或進行外展。
(5)隧道入口護欄過渡。隧道入口處路基橫斷面與隧道橫斷面不一致時,必須進行過渡且護欄過渡段應按照不同設計速度對應的斜率延伸到檢修道處,護欄端部應設置翼墻。翼墻連接波形梁護欄時,長度不小于6m,連接剛性護欄時,翼墻長度不小于3m。
隧道洞口排查時應注意,部分隧道洞口與橋梁銜接,設置護欄難度較大,因此有些路段設置了可導向防撞墊或一些無翼墻的半剛性護欄,這類設置方法對小型客車的防護效果尚可,但當隧道口事故不是以小型客車為主,仍建議從加強防護設施設置、綜合設置交通標志和標線及視線誘導等設施方面重點排查